第七百六十章 少年美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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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扶摇离开洛阳城的时候是御剑离开的,现如今他是一位真正的登楼剑士,距离沧海,不过是一步而已。

虽然这一步,也要花费很多时间,但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李扶摇绝对都能被说上一句大修士。

御剑去妖土要不了多少时间,但是李扶摇心里打鼓,不太敢太快去见那个姑娘,所以在出了洛阳城之后,没有过多久便落了下去,改用步行。

步行去妖土,便要多花很多时间了。

延陵王朝的北方,有北军府的边军驻扎,这里的领军大将最开始是一位在军中威望不错的大将军,但是因为亲近学宫,之后便被延陵皇帝夺去了兵权,在这之后,北军府的统兵大将换了几位,都不长久。

最后还是那位叫做温白楼的将军坐稳了这个位子,那位温将军当初是旧楚国的大将军,梁溪讨伐楚国之时,便是他领兵相抗,当时梁溪朝野都说过,要不是梁溪的兵力绝对占优,只怕是都拿不下有温白楼在的楚国。

有好事者评当世名将,这位旧楚国将军一直都榜上有名,现如今他成了延陵的大将,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李扶摇和他有些交情,但是没有准备去见他,北境这边小国林立,有好些小国对延陵王朝一直都不太服气,虽然他们本国的疆域都是延陵的,但他们就像是大户人家喂得一条狗一样,反倒是时不时的咬一嘴自己的主人。

可偏偏延陵皇帝对这些事情不上心,也没有发兵灭国的想法,只是让北军府守住北境便是。

当然,也可以偶尔打几场小仗。

李扶摇越过北境,远远的看了一眼北军府的边军,也只能赞叹一句实在是雄壮。

三座大王朝的边军,可是比这些小国的军伍要实在是强大太多了。

离开北境,继续朝着北方而去,便到了一座叫做扶苏国的小国。

这扶苏国的来由大概也是一位当初在延陵王朝夺权失败的皇子,因为害怕被成为延陵皇帝的兄弟所杀,因此便跑到了北方,不知道怎么的就建立起这么一座小国。

国便以名字命名。

当然,那位开国之君当初还是有遗诏留下来的,说是延陵若是出事,扶苏国要倾全国之力前去勤王。

虽然这遗诏不知道真假,但是因为有这件事的流传,其实北军府也很少针对这座小国。

当然,也是扶苏国一向安分守己的缘故。

扶苏国的最南方有一座边塞小城,叫做流城,原本是扶苏国朝野用来流放犯人的地方。

许多犯人在这里扎根,娶妻生子,便成了现在的规模,再之后,扶苏国往这里派遣官吏,也将这座城变成了扶苏国的一部分。

在那之后,便已经有数十年没有流放过犯人来这里了。

流城虽然是一座城,但是规模不大,只怕只有一郡大小,念书的孩子不多,教书的先生更是少,只有一座学堂,那老先生还是十多年前从京城来的,今年已经七十高龄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先生,这才只能继续在这里教书教下去。

学费不贵,但受环境的影响,没有几个人愿意好好读书,学堂里的那几个孩子,都想着年纪到了便可以不用来这里上课,哪里有谁真的是想读书的。

刘衫是这个学堂里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其实也说不上是孩子了,应当是个少年了,一年前便可以离开学堂的,可不知道怎么的,还是没走。

他是个孤儿,很早便没了爹娘,在流城里艰难的活了这么多年,之前是老先生好心,才让他来学堂听课,不仅听课,每天还管饭,所以他年纪到了之后,还没有离开学堂,便有人说他其实是想要学堂的那几顿饭食,不是真心想要读书的。

这么个小地方,一旦是有这种话传出来,很快很多人都知道了,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本来也就没有个判别事物好坏的能力,也就跟着风说他,这让他在流城里,活得很是憋屈,但即便是身处流言之中,刘衫还是毫不在意。

这一天中午,学堂送走了早课的学生,刘衫便去抱之前晒着的棉被,抱之前,还不忘认真的洗手,老先生是京城来的,以前也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吃的穿的都很讲究,虽然之后来了流城,吃的没那么讲究了,但是穿的还是那么讲究。

衣物也好,被褥也好,要是不干净,保管给老先生咬一身包。

刘衫在这里呆了好几年,对于这些事情,知道的清清楚楚。

把被子给老先生抱进去铺好之后,刘山这才出来收拾桌椅板凳,这立春都过了,学堂里的课也要少好些了。

下午没课了。

他自然得收拾好。

收拾好了之后,把老先生的那把椅子搬到院子里,再搀扶老先生坐下,他这才告辞离去,他虽然在学堂里吃喝,但是还是有自己的一座小院子的,那就是自己的父母留给他最后的东西了。

至于下午没课,晚饭怎么解决。

刘衫很淡然,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往年都是这样饿过来的,今年也不例外,就这样饿着吧。

只是离开学堂,朝着自己的那座小院子走去的时候,正好路过一条小巷子,刘衫一转头,便看到两个人拖着一个少女就钻进了巷子里。

他最开始一怔,随即皱了皱眉头,这流城虽然有了官吏,但实际上每天还是发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腌攒事。

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哪里不知道。

咬了咬牙,他继续朝着前面走去,但是几步之后,又想着那是个姑娘,在自己大腿上拍了一下,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刘衫,你要见死不救?之后哪里来的脸去做那种大侠?”

说完话,他转身便朝着小巷里跑去,那条小巷不长,很快便能跑到尽头,那里还有个拐角,里面便是个死胡同。

他站在尽头前,捡起一块石头,闻了闻,还有尿骚味,不知道哪个醉汉在这里撒过尿的。

深吸一口气,刘衫一步踏了出去!

ps:忽然想起这个章节名是我念高中那年的获奖征文题目,美好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