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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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胡同,北京城最普通的一条小巷,毗邻平安大街,却出奇地安静。

夜色已深,除了几盏老路灯还昏昏欲睡的坚守岗位之外,只有那栋三层意式小楼里还亮着灯。

烟雨胡同十八号是林家的老宅,一年多之前那个叫白起的家伙拿着林夏老爹林建南亲笔签下的协议书,租走了楼下的两层,开了一家诊所。除了白起之外,诊所里还有个叫阿离的男护士,是个摇滚少年,平时跟林夏关系倒是不错。

这个时间两位房客已经睡下了,厨房里还传来阵阵鬼哭:“夜太美,尽管再危险……”

林大小姐很喜欢唱歌,可无奈她有条跑调到送人离开千里之外的嗓子。大一第一天上课,林夏就让教声乐的老太太怀疑了人生。那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在音乐学院教了三十几年书,退休之后还想发挥余热才到他们那所野鸡学院上课。结果在林夏一节课内第四十次跑调后,老太太垂泪轻抚着她的头感叹:我以前觉得为人师表,只有不尽心的老师,没有教不出来的学生。遇到你,我才知道天下之大呀!

从那天起,学校里流传着林夏能把教授唱哭的传闻。可林大小姐何等人物,不会因为流言蜚语就停下迈向天后宝座的脚步,去卡拉OK唱歌的时候,麦霸之魂总是熊熊燃烧,于是又有“女胖虎”的诨名。

她很久没有这么嗨过了,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度是以举办party的好坏为标准来分配权力,那沈醉绝对是它的皇帝! 回家的一路上,林夏还能感觉到血管里有舞曲的节奏在跳动,一路嗨歌穿过小巷,到家才发现一片黑咕隆咚,再看看时间竟然已经凌晨两点了。

这么早就睡,你们都是赶着明天要去早市的老人家么?林夏悻悻地准备回屋睡觉,没走两步忽然闻到厨房里诱人的香味。

灶上的深口炖锅里飘荡着浓烈的卤香,打开盖子,是满满一锅卤到酥烂的牛肉,深棕色油亮亮,不用尝就知道已经很入味了。

肚子咕咕一声响,林夏这才意识到今晚她其实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只顾着跳舞喝酒了。

天助我也!林夏流着口水盛了一盘,心说再有瓶冰镇的啤酒就完美了!打开冰箱果然发现了两瓶比利时白啤,下面一层还放着一盘麻辣龙虾尾、一盘白灼的花蛤。

白起先生,你虽然那么讨嫌又那么不近人情,还不知道是人是鬼是妖是什么东西……但就冲你这备战备荒的人生态度,也该跟你续租了!

林夏从不下厨,可白起却在厨艺上颇有研究,偶尔会做几个精致的小菜,独自坐在二楼露台上饮酒。他永远都是都按规矩办事,虽然住在一起,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从不会有任何交集,所以也没有邀请过林夏尝尝他的手艺。

林夏有时候刷淘宝刷到半夜,饿的前心贴后背才发现自己没有储备粮,于是蹑手蹑脚下楼偷吃白起在冰箱里的存货。自幼习武的女孩这方面有优势,脚下轻重极有分寸,从来没有被抓过现行。

“你在做什么?”

熟悉的声音像冰锥一般穿过林夏的后背,她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林夏从冰箱门后探出脑袋来,表情有点囧。白起悄无声息出现在冰箱旁,冷冷地看着林夏。他穿着一件贴身的黑丝绸睡衣,脚下是黑丝绸拖鞋,头上还挂着黑色眼罩,脸色苍白,活像是支从煤堆里刨出来的粉笔。

要不是多喝了几杯胆壮,林夏绝对吓得叫出声来,您这是出来勾魂呐还是摄魄呐?

“你在做什么?”白起的目光转向林夏手中的食物。

“我我……我弄点东西吃。”林夏有点结巴。

“那应该是我睡前炖的牛肉吧?龙虾尾和花蛤应该是我明天的午餐。”

平心而论,这家伙看脸并不比沈醉差,可就冲偷他点吃的他就要黑脸的臭脾气……一辈子打光棍去吧!林夏心里恨恨地想。

但如今被抓了现行,以房东身份撒泼打滚在白起那里大概也行不通,还是曲线进攻为宜!笑笑说了,她林夏的特长也就是金刀无敌和胸大腿长,要发挥自身优点,摒弃“红颜是祸水”的封建思想。

林夏在动刀和色诱两条路线中犹豫了一秒钟,考虑到国家还有《治安处罚条例》这种东西的存在,只得退而求其次。

“哎呦……人家……被你吓到了啦……” 林夏的眼神从穷凶极“饿”转变到楚楚可怜只用了不到半秒钟,毕竟是学表演的,扮强时自可伏虎擒龙,扮弱时绝对弱不禁风。

白起忽然出手,抓住了林夏的皓腕。

林夏心说哎哟!这招对死人头还真管用?莫非是姐姐我最近演技猛飙晋升性感魔女级别了?连白起这死人头都被姐姐的美貌感化了?不过这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他可别有什么非分之想!

这边心理活动还没完,白起就松开了了林夏的手腕。

“脉搏每秒60次,心肺功能正常。从呼吸的味道来判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刚刚超过酒驾的标准。除了大脑运转不畅之外,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你大脑运行不畅的问题一直就有,不喝酒也一样。”白起点了一支烟继续,“别扮林黛玉了,我记得跟你讲过,《红楼梦》选角的话,适合你的人姓薛。”

“薛宝钗?”

“薛蟠。”

“你不膈应我会死啊?”林夏也不装了,“偷个龙虾尾吃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今晚我们那个派对上大龙虾随便吃!要不是我顾着跳舞没吃上,你这点小吃还不在本小姐眼里!”

“哦?不是被人拉去跳舞暖场么?那种捧着花束围着明星傻笑当绿叶的工作,在你看来算是派对?”白起一如既往地毒舌。

“可·笑!”林夏指着白起的鼻子,“看好了,本小姐今天也让你长长见识。”

她一转身,风摆杨柳般走起了猫步,仿佛一瞬间穿越到了巴黎时装周的T台上,镁光闪闪,裙摆飘飘。

白起抽着烟,默默看着林夏人来疯似得走了两个来回,在冰箱前凹了结束造型,目光对着不存在的观众们咔咔放电。

“看见没有!”林夏结束了表演状态,小太妹似的靠在冰箱上,往嘴里丢了一只龙虾尾,含糊不清地说,“这身材……这眼神……这造型……怎么就不能是下一站天后?”

沉默了很久很久,白起摇了摇头。

“至于么?”林夏觉得白起是在心疼自己的龙虾尾,“算我借的行了吧?等我红了请你吃澳洲大龙虾!”

白起没再理她,把剩在锅里的牛肉倒进保鲜盒,放进冰箱中放熟食的那一格。这家伙放任何东西都有固定的位置,永远都是一丝不苟。

“你都不知道我们今晚的派对多棒!那些大明星、有钱人全都喝得五迷三道,我还跟前些日子拿影帝的那谁谁跳舞呢!派对主人是个极品土豪,一身爱马仕,全场香槟不限量,大卡车拉了好几趟,随便喝!笑笑说每瓶都得一两千块!”林夏讲得眉飞色舞。

“不信是不是?”林夏从包里扯出一瓶香槟放在灶台上,“看!我够意思吧!还带了一瓶回来给你!”

那是一瓶产自法国的唐·佩里侬香槟,在日本的夜店里有个俗名叫香槟王,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最便宜的也要2000块以上。笑笑没说错,沈醉就是这样的人,凡他经手的东西,一切都要最好的,他是个厨子,食不厌精,烩不厌细。

“这也是借来的?”白起冷冷地问。

林夏一愣,“什么意思?”

白起忽地关上了冰箱门,“你想要炫耀的,我已经全部理解了。你今晚喝了很贵的酒,和很有钱的人跳了舞,并不代表你踏进了他们的圈子。别人的风光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好看的陪衬。另外,请把这瓶酒拿走,我不想来路不明的东西出现在我的厨房里。”

“靠!”林夏毛了。

酒意忽然退却,最后这句她总算是听懂了!

“你说这是我偷来的?”林夏眼睛瞪得溜圆。

白起不再理她,转身走向楼梯。林夏站在原地把牙齿咬得格楞楞作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拎起酒瓶子一闪身追进走廊里。

“有种把话说清楚!”这次林大小姐真是怒发冲冠了,恨不得一酒瓶子拍在白起脑袋上。

白起转过身,默然地看着高举酒瓶的林夏。他什么也没说,可那种居高临下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让人浑身的血都凉了。林夏忽然有种感觉,自己在白起的眼里渺小得就像蝼蚁,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总是林夏嚷嚷着要把白起撵出去,可若说配不上这栋优雅老宅的,也许是林夏自己,而不是那个一举一动都气宇凌人的白起吧……

对视了半晌,林夏狠狠地扭头,把那瓶酒顺着窗子甩进花园,踩着细高跟的红底鞋咯噔噔离开。

白起站在原地,直到那个纤细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他转过头,望向挂在屋檐下的一轮皎白的明月,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死人!死人!死人!

林夏整个人蒙在被子里,双脚猛踹,林家金刀下盘术,“风摆荷叶”、“喜鹊登梅”、“鸳鸯连环”……全当踢在白起身上。

瞪着一双死鱼眼看我是什么意思?我林夏是死是活争不争气跟你有个屁的关系?咱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充其量就算是半个室友!你有多大出息?你再怎么牛逼还不是躲在这个人类的角落里开诊所收诊金过日子?你还不如笑笑讲道理呢!我一个三流……啊不五流小演员,我要出名要赚钱要养活自己,我不抛头露面?你当我是尼姑啊?姐姐我就靠你给的那点房租过一辈子啊?哪天你说声不租了卷铺盖走人,我哪儿找人说理去?

说起来这死人对姐姐我的事情怎么会这么上心?难不成……是想追我!林夏忽地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来,隐约有拨云见日的感觉。

这么想也有点道理,看白起一脸禁欲的模样,大概是没见过什么女人,跟姐姐我朝夕相处,不经意间就把我当成心目中的女神了!

可他一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没有恋爱经验,女神也得过日子啊!女神也得吃饭睡觉放屁拉屎啊!哪个女孩不都是在男朋友面前装淑女,背地再变成抠脚女汉子?白起肯定是见到姐姐我真实自我的状态,跟自己心目中的我对比整个人崩塌了!才说出那么伤人的话来。

想到这里,林夏再度把头埋进被子里。不可以啊林夏!不能再想下去了!小白脸虽然帅得掉马赛克,可又穷又冷还小心眼,动不动就把脸拉得比长城还长,跟这种人谈恋爱纯属自虐啊!找男朋友还是得像沈公子那样,人长得帅不说,事业也好,能赚钱也会花钱,又懂浪漫,唯一的缺点就是看上去有点花心。不过笑笑说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浪子,可只要遇上了自己真正的心爱的女人,就会像焊死在码头上的渔船,再也不会离开。

可像沈醉那样的男人,这辈子还有机会再相遇么?林夏抱着一只毛绒大熊胡思乱想,疲倦如涨潮的海水般席卷而来,不一会就睡着了。

林夏扭头往楼上走去,从昨夜到今天早晨发生了太多事,她得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能把这些事情想清楚。

宿醉的人反而睡不久,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才蒙蒙亮。胡同里哐啷哐啷,大概是收垃圾的卡车经过。

见鬼!那瓶杜洛儿香妃还在花园里!昨晚是跟白起赌气才把酒扔出去的。万一要是被热心的环卫工当成垃圾收了,那岂不是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块!两千块!够买两个A货包包了!

林夏踹开玩具熊,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床,拖鞋都顾不上了,赤着双脚跑下楼,大喊着冲进门厅里,“收垃圾的!别动我的包包!”

她呼地推开那两扇雕着玫瑰枝蔓的老木门,清晨的阳光刺进双眼,视线有些模糊不清,感觉有个男人影影绰绰地坐在台阶下。

林夏揉了揉眼睛,看清了那晨光中的背影。

男人背对着林夏,面朝着阳光中盛开的花圃,双臂张开支在身后的台阶上,半坐半躺,仿佛那不是冰冷的石阶,却是一张摆在爱琴海白沙滩上的躺椅,令人惬意。

“没找到包包,酒倒是有一瓶,不过已经喝光了……”他回过头,对林夏微笑着晃了晃空荡荡的酒瓶。

英俊的脸上略有些宿醉后的疲倦,可那双眼睛是错不了的,走遍万水千山,仍旧清澈如许。

京城四大公子之首,沈醉!

林夏双手紧紧地托住下巴,生怕它一时失控掉下来!

太你妹的惊喜了吧!这不叫心想事成还能是什么呢?昨夜还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今儿一早就打包送到门口了!老天爷是有多眷顾我林夏啊,不仅给了本小姐惊人的美丽,桃花运也终于来了么?

“你……”林夏连说话都开始跑调了。

“我叫沈醉,昨晚我们我们见过。”沈醉的目光定格在林夏脸上,“林夏小姐对吧,昨晚你穿着一件金色的Prada,五寸高的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我想请你跳舞,可是太多人了,我怎么也挤不到你身边。”

轻柔的话语,含义莫名,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情话,仿佛这一路行来找你的辛苦,那千山万水的蹉跎,都融在其中。

“啊!”林夏活见鬼似的惊叫一声,撇下沈醉冲回了自己的房间,钻进洗手间,狠狠地摔上了门。

奶奶的!什么时候来不可以?为什么赶在姐姐我刚起床的时候!林夏懊恼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没化妆没洗脸没梳头,还穿着那件老爹亲手设计的林家武馆练功T恤,明显是早起上厕所的节奏。

林夏啊林夏,上天给你送来了白马王子,啊不,宝马王子,你也得珍惜啊!这蓬头垢面的,把王子吓得从马上掉下来怎么办?

好在林夏的手够快。

林家六十四路金丝缠刀手里有一招“水中取月”,是老爹林建南的成名绝技,讲究的是极快、极准、极稳,一击于水面之上,水波未平之时月影已经到了手心里。老爹靠着这手绝活没少在麻将桌上偷摸换牌,后来也把这招安身立命的绝技传给了林夏,指望着林姑娘日后走投无路在赌桌上也能混口饭吃。但林夏另辟蹊径,把这门已入禅境的武功手法用在了化妆上,当真是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今天重现了光彩。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就算是坐在拖拉机上,只要给林夏七分钟时间,肯定也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彩妆!

林大小姐今天破了自己的记录,五分三十秒上完妆梳好头,急匆匆冲回门口,却发现沈醉已经不见,门口只留下一只空荡荡的酒瓶。

“别再演望夫石啦,他已经进去了。”阿离蹲在门边吃煎饼果子,冲着林夏坏笑。

阿离是白起唯一的助手,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林夏总怀疑白起在用童工。阿离手臂上满是刺青,嘴上还打着唇环,像个不良摇滚少年,其实私底下倒是很乖巧的,和林夏的关系也不错。

“我还以为自己梦游呢!他去哪了?”林夏问。

阿离打了个哈欠,指指走廊尽头那扇紧闭的门。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的第一诊室,白起大夫的办公室。

林夏有点懵。沈公子难道是来找白起的?他们是朋友?不对,白起没朋友。那就是病人咯,来找白起的病人可能是人类也可能是妖物,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可手眼通天的沈公子也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人会像昨夜那样狂歌痛饮好像全无心事?

“哎!想什么呢?”阿离用煎饼晃晃林夏的眼神。

林夏回过神来,“他之前有预约么?”

“没有。管他预约不预约呢,这个不错哦,把握住!我相信你的,小夏姐!”阿离一笑就会有酒窝,像个坏坏的小孩子,“当什么明星啊,不如找这么个男人嫁了。”

“找打!”林夏嘴上说着,可身体却不自主的向第一诊室移动,“我瞅瞅去。”

此时此刻,沈醉正四下打量着这间诊室以及它的主人。

与其说是诊室,不如说是一座古董书房,书架、书桌、扶手椅,全都像是西洋古董店里淘来的老物件。而坐在桌子对面那个叫白起的男人,穿着考究挺拔的三件套西装,脸色苍白,目光就像是冰镇过的解剖刀。

“十八世纪的威尼斯手工家具,天竺纹、流转刀、拜占庭式立柱……真美啊,也只有那个时代的工匠还把家具看作艺术品,相比起来今天的家具只是拼凑起来的几何面而已。”沈醉啧啧赞叹,“白大夫,你这间诊室,说是公爵府也不为过啊。”

“这里是诊所,不是美术馆。如果是来鉴赏古董家具的话,您走错门了,沈先生。”白起冷冷地说,“而且,类似的家具,我想你府上也绝不会少,回家鉴赏不是更好么?”

“哦,我是在想,坐在这间诊室里的神秘大夫,跟刚才那位漂亮的小姐是什么关系呢?朋友?恋人?或者……宿命中无法拆分的朋友?”沈醉挑了挑眉。

“房东。”白起淡淡地说。

“太好了。”沈醉微笑,“既然林小姐不是您的女友,我就有机会试着追求咯?”

“这是你和她的自由,不用问我,但是你还有这个精力么?”

“看来传闻没有错。这么短时间里能看穿我的底细,不愧是那位追逐着蓬莱的大人。”沈醉轻轻吐出一口气,像是心事落定,又像是个捉迷藏被抓到的孩子。

他缓缓解开衬衫纽扣,扒开衣领,露出结实的胸膛。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照进诊室,如同一柄血红的利刃射穿了沈醉的胸口。

他胸前的皮肤几近透明,隐约可见一颗被血脉包裹的心脏正在肋骨之间缓缓地跳动,阳光竟然能够照穿与心脏相连的血脉,其中涌动着暗青色的鲜血。

妖物的血液和人类有着很大的不同,往往呈蓝色、暗青甚至黑色,因此他们往往苍白如雪。那些以魅惑人类为乐的女妖在呈现出真实本相的时候,就像一幅美人图挂在你面前,几秒钟内经历了数百年的时光,诸般美好的颜色褪去,只剩漆黑的墨线,惨白地笑着。

沈醉是个妖物,林夏看得没错。但以她那天生的妖瞳,却没法像白起这样看出沈醉处在“化虚”的边缘。

“化虚”是妖物精气耗尽前的预兆,它们的皮肤和骨骼都会渐渐地透明起来,仿佛柔软的冰晶,当“化虚”的情形蔓延到全身的时候,妖物就会彻底消失。这种不被天道允许的生物是不堕轮回的,这意味着对它们而言,没有“来世”这种东西。

“我恐怕你没得救了。”白起点燃一支修长的纸烟,缓缓吐出一口薄雾,“你的灵体并没有任何问题,可精气却即将耗尽。说白了,作为妖物你并没有病,你是老死的。医生的工作是治病,老死不是一种病。”

“作为妖物我觉得自己还蛮年轻的……”沈醉倒不吃惊,而是挠挠头,好像有点苦恼。

“如果一直潜藏气息不动欲念,吸聚天地间的灵气化为自身精气,你的寿限至少还能长上几百年。但纵情酒色的人衰老得总会快一些,妖物也一样。你把每一天都当做末日来过,岂止是寿命会短,没准还会有天劫找上门来。”

“我知道您的意思,您是说我太浪了。”沈醉笑着说,“可是面对这么大个花花世界,每天清修苦练岂不浪费?我跟您不一样,我不想找什么蓬莱,天道那东西又太过巨大,我们在它面前就像是瀚海里的一粒沉沙,多活几百年最终还不是化为乌有?不如及时行乐。”